各县市区住房和(规划)建设管理局,有关单位:
为深入推进山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,省级财政设立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,用于绿色建筑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、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、超低能耗建筑、装配式建筑等发展,对获批的各类节能示范项目进行资金支持。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,支持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资金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、充分地向项目单位宣传、传达《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)等有关文件精神,鼓励、支持项目申报。
2.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,各县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组织项目单位参照《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的通知》(鲁建节科字〔2016〕3号,附件2)有关要求,提前做好申报资料准备工作。
3.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申报项目储备库,填写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拟申报项目名单(附件3)报市住建局。
绿色生态示范城镇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、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、绿色智慧住区联系人:谢凯6906008 张帅6917693 ytkjsjk@163.com
绿色建筑示范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、装配式建筑示范、百年建筑联系人:田小红6896300 28824819@qq.com
3.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拟申报项目名单
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6年11月16日